创业政策
ENTREPRENEURSHIP 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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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链条支持医药和医疗器械发展若干措施
主要内容:《若干措施》聚焦研发创新、人工智能应用、临床试验、注册审批、生产制造、推广应用、企业出海、人才与金融赋能、投资促进等9大方面,共提出32条措施。 -
深圳鲲鹏青年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
资助金额:鲲鹏青年项目面向全球开展创新创业的青年,采取“先入库,后支持”的工作机制。对入库的鲲鹏青年项目予以研发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承担单位研发投入经费的50%。 -
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资助金额:最高3亿元
支持领域:本措施重点支持化学创新药、包括细胞治疗药物、基因治疗药物、基因检测设备、生物安全防护、新型血液制剂和新型疫苗等在内的高端生物制品、全新结构蛋白及多肽药物、儿童用药、罕见病药物、个性化治疗技术、生物酶技术、全新剂型及高端制剂技术、现代中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制剂、先进制药设备以及数字化医疗等领域。对技术含量高、应用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产品和平台项目,以及在应急处置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在资金扶持、用地用房、人才奖励、注册审批、政府服务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
深圳市促进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资助金额:最高3亿元
支持领域:本措施重点支持高端医学影像、体外诊断、生命监测与生命支持、高端植介入、应急救治、肿瘤放疗、医学腔镜、基因检测、光学设备、DNA合成仪、智能康复辅具及健康管理等仪器设备,疾病筛查、精准用药分析所需的各类试剂和产品,支架瓣膜、心室辅助装置、人工晶体、骨科器件等高端植介入产品,可降解材料、组织器官诱导再生和修复材料、新型口腔材料、高值国产替代耗材等生物医用材料,手术机器人、智能软件及其它人工智能信息技术在医疗装备场景的应用等领域。 -
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资助金额:最高100万元
支持领域:本办法所称留学人员是指在我国认可的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习满一年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博士后或访问学者研究工作满一年的回国人员。本办法所称留学人员企业是指以留学人员为主在我市创办注册的科技创新型企业。该企业的法人代表应是留学人员且所持股权不低于10%,或该企业自然人中的第一大股东是留学人员,或留学人员个人在该企业所持股权不低于30%。 -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合成生物企业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
资助金额:最高50万元
认定条件:(一)依法依规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 -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
资助金额:最高50万
认定条件:(一)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资助金额:最高1000万
支持方向:原始创新策源引领支持计划 -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资助金额:最高5000万元
支持领域:重点支持包括新型疫苗、新型血液制剂、抗体药物、细胞和基因治疗等在内的高端生物制品领域、化学创新药领域,以及合同研发机构(简称“CRO”)、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简称“CDMO”)等,和其他技术含量高、应用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重点领域,全力打造生物医药技术创新区,并对经区相关部门认定的用于家畜、家禽及其他人工饲养动物等兽用生物制品领域项目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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